贵州能源集团近日印发《贵州能源集团关于加强安全宣教进矿山工作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要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安全宣教进矿山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加强矿山安全宣教工作。
《意见》强调,要用好内部宣传栏、文化墙等线下宣传阵地,大力营造安全生产氛围;要推广运用成熟信息化技术,借鉴河南、河北、陕西等地开展安全宣教工作的经验,积极引进成熟的安全文化宣教系统、智能收视终端等技术平台,建设受众范围直达区队、班组和一线职工的安全宣教平台,打通安全宣教“最后一公里”,优化、完善安全宣教体系;
要全面落实企业安全教育主体责任,将安全宣教工作作为班前会、调度会、安全生产工作会的固定议题,全面提升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能力,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要进一步完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强化安全培训考核。
各单位要常态化开展宣讲服务,采取专题宣讲与点题宣讲、集中宣讲与灵活宣讲等方式,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重要文件,积极宣传矿山安全法律法律、重大灾害防治和安全生产技能等,增强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从业技能。要充分发挥好事故警示教育作用,积极组织职工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通过事故案例剖析、重大隐患分析、“三违”人员现身说法等有效形式,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切实做到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