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安全宣教进矿山工作的通知》(矿安〔2022〕84号)精神,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在调研我会原有捐赠给各煤业公司智能终端安装使用情况的基础上,经与我会协商洽谈,紧密结合企业实际,专门下发文件,就按需接受文化宣教系统捐赠相关事宜做出具体安排并将管理使用效果纳入集团公司季度安全绩效考核。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公司此次接受捐赠对象为省内四家煤业公司和贵州公司;基金会捐赠各煤业公司的原有智能终端设备,需支付升级维护费后可继续使用;由基金会捐赠手机端安全宣教APP,以丰富安全宣教手段;各煤业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直接与中安传媒签订智能终端年度服务维护协议和手机APP使用年费协议,费用在安全教育经费中据实列支;8月份之前完成协议签订并向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局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