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我会向民政部申报的2017年度中央财政支持项目--“尘肺病患者洗肺清尘救助项目”取得圆满成功。项目委托青海大通红十字医院实施救助青海地区未纳入工伤保险范围的藏、土、回、蒙、汉等民族203名贫困尘肺病患者,完成目标的101.50%,取得良好效果,扩大了基金会影响力。
年初根据民政部的新要求,中央财政项目申报由原来直接向民政部申报,改为向项目实施省份民政部门进行申报、答辩。黄毅理事长指示要克服困难,争取申报项目成功,经赴青海省申报答辩等多项申报程序,最后经民政部专家终审获得通过,由中央财政出资50万元(B类项目资助最高额度),基金会予以配套资金,资金全部用于患者医疗经费补贴。去年8月下旬,黄毅理事长、杨庆生秘书长赴西宁参加了项目中期报告会,听取了项目开展情况报告,深入病房看望救治的尘肺病患者。青海大通红十字医院精心组织实施,用精湛的医术救治尘肺病矿工,并给予贫困患者减免部分医疗和生活费用,较好发挥了定点医院作用,突出我会的公益理念。项目也得到青海省民和县民政局的大力支持,他们积极宣传基金会宗旨,推动当地新农合资金支持尘肺病救助,多渠道解决治疗经费问题,并对患者住院期间的生活费和交通费予以报销,使尘肺病患者基本实现免费治疗。
项目受到尘肺病矿工极大欢迎,患者纷纷表达感激之情,收到患者集体赠送锦旗2面,多人发来微信表示感谢,表达边疆地区少数民族患者对党和政府的感激之情;对基金会慈心善举感恩之情和对定点医院医务人员的感谢之意。
2017年“尘肺病患者洗肺清尘救助试点项目”圆满成功,彰显了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的示范作用和社会意义,彰显了基金会精准医疗扶贫,救助尘肺病患者的大爱情怀,彰显了青海大通红十字医院医疗水平精湛,热心公益的良好医德医风。2018年我会将继续申请中央财政支持项目,将“农民工尘肺病患者洗肺清尘救助公益项目”这一品牌项目做好做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