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三公”经费及差旅费
支出情况公示
按照民政部2017年对基金会年检最新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需对基金会“三公”经费及差旅费列支情况进行公开,现公开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基金会本年没有该项业务,未发生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
(一)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为0元。
(二) 运行费用38096.82元
分别是燃油费15149元,过桥费4594.50元,保险费5247.32元,维修费13106元。
三、公务招待费
基金会全年公务招待费用10906.30元,保持在低水平标准。
四、公务差旅费支出情况及标准
基金会公务差旅费支出标准按照《基金会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相关标准参照《中央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标准制定。2017年此项费用发生支出62698元。
201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