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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谈心谈话制度

发布时间:2024-04-17 14:43:04    点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密切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之间的联系, 积极营造健康向上、团结奋斗的政治环境,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建立并完善定期谈心谈话制度,是发扬党内民主、增进 党内团结、推动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也是落实全 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项重要任务,对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 先进性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 各级党组织要把定期谈心谈话作为了解党员、关心党 员、爱护党员的重要手段,开展经常性、多层次的谈话谈心活动, 达到沟通思想、扬长抑短、促进工作的目的。
 
第二章 谈心谈话的范围对象
 
第四条 坚持党内谈心谈话全覆盖,党支部书记与党员之间、支 委会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要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第五条 党支部教师党员中出现以下六种情况时,党支部书记必 须及时约谈
1.先锋作用缺失,在完成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支持配合中心 工作等方面不够主动,未起到模范带头、先锋表率作用时必谈;
2.组织观念淡薄,在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参加组织生活 等方面存在问题时必谈;
3.党员意识不强,党员出现参与封建迷信、无理上访、越级上 访、集体性事件、打架斗殴、参赌涉赌等情况时必谈;
4.违反规章制度,存在违反党纪国法,社会主义道德,受到批 评教育、组织处置、纪律处分时必谈;
5.群众反映较多,党员义务履行不够到位,党员作用不够明显, 群众反映比较突出,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时必谈;
6.思想情绪波动,党员在家庭、工作、生活中遇到具体困难, 出现思想波动、情绪低落情况时必谈。
 
第三章 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
 
第六条 谈心谈话要按照“见人见事见思想”的原则,不以一般性 沟通代替谈心谈话、不以谈具体性事务代替思想沟通、不以谈自己代 替谈对方,敞开心扉、打开心门、摆开事例、说开话语,达到消除隔 阂、诫勉提醒、帮助提高的目的,重点突出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时每位党员要毫不隐瞒地亮明自身问题, 并虚心诚恳地征求对方对自己的批评意见,多方面听取和分析自己 的缺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2.诫勉提醒,本着对同志负责的态度,真心实意指出对方存在 的不足和问题,坦诚地提出意见建议,帮助同志改进提高。尤其是 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党员,党支部书记要出于公心、严肃认真地指出 问题,及时地给予帮助
3.交流思想,谈话中要深入沟通交流,谈出真实心声,说出真 心话语,不拐弯抹角,不遮遮掩掩,尤其是对存在的意见分歧和思 想疙瘩,要深入交换意见,反复沟通,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 增进相互间的理解和感情;
4. 了解困难。党组织书记与支委会成员之间、支委会成员与普 通党员之间、普通党员与普通党员之间谈心谈话时,要注重了解对 方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对发现的实际困难主动 给予帮助,体现党内关心关爱。
 
第四章 谈心谈话的方式方法
 
第七条 谈心谈话采用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般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深入沟通交流,涉及共性 谈话问题时,可采取“一对多”的方式,进行集体谈话。
第八条 谈心谈话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第九条 党支部书记认为必要时可随时找党员干部谈心,主动征 求意见和及时了解思想工作情况;对党员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 问题时,应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党员干部可以主动向有关领导反映 情况,汇报思想。支委会成员与普通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根 据具体情况适时开展谈心谈话。
 
第五章 谈心谈话的基本原则
 
第十条 相互平等原则。党支部书记要以平等的心态和人性化的 方式与谈心谈话对象进行交流,创造良好谈话气氛,解除彼此思想 顾虑,使谈话双方能够敞开思想,推心置腹,坦诚相见,讲出真话, 讲出心里话。
第十一条 诚恳诚实原则。谈心谈话者彼此之间要心无芥蒂、开 诚布公,真心实意,虚心接受对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 实事求是原则。谈心谈话既要肯定成绩, 又要明确指 出缺点和不足。对原则问题要分清是非,不能因其工作做出成绩而姑息其错误,也不能因其错误而否定其成绩。
第十三条 突出实效原则。谈话内容要有针对性, 力戒空泛。要 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谈话对象的不同特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 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第十四条 教育疏导原则。谈话要善于启发谈话对象自己教育自 己。通过谈心谈话重点解决思想上的问题,特别是对于一时思想不 通或有抵触情绪的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说服教育,帮助提 高思想认识。
第十五条 治病救人原则。对犯错误的党员干部, 不要轻易下结 论,要引导他们认真分析犯错误的原因,剖析其错误的性质、危害, 指出改正的办法。重点是提高他们对错误的认识,帮助他们从中吸 取教训,改正错误,振作精神,轻装前进。
第十六条 尊重信任原则。谈心谈话一方出于对另一方的信任,将 自己不希望让别人知道的一些心理感受谈出来,另一方必须尊重其对 自己的信任,注意为其保密,不要随意将其个人隐私泄露给他人。
第十七条 经常及时原则。要把经常性定期谈话与有针对性的不 定期谈话结合起来,发现问题的苗头,应及时告诫、提醒。要善于 发现问题,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六章 谈心谈话的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党支部书记要主动与其他同志谈心,带头查摆问题, 带头开展批评与 自我批评,带头吐真情、讲实话,带头落实整改措 施、改进工作,为党员群众作出表率。
第十九条 谈心谈话开展情况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对工作被 动、敷衍了事、态度不认真的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予以严肃处理,确保谈心谈话活动长期、有 效的开展。
第二十条 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 员和党员之间应当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 换意见、帮助提高。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 1 次,一般可以结合年度 工作总结、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 进行。
第二十一条 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认真开展提醒谈话、诫勉 谈话,注意利用重要节点开展谈心谈话,做到岗位变动必谈、组织 处置必谈、发生家庭变故必谈、发现苗头性问题必谈,及时做好心 理疏导和思想政治工作,重要情况及时向党组织报告。
第二十二条 谈心谈话开展情况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对工作 被动、敷衍了事、态度不认真的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 要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予以严肃处理,确保谈心谈话活动长期、 有效的开展。